成都公積金提取最新政策2023 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
2023年1月1日,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(fā)布了《關(guān)于調(diào)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有關(guān)事項》,具體如下:
一、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額度調(diào)整
(一)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
1.已備案的市場性租賃住房。
租住住房位于中心城區(qū)和城市新區(qū)的,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800元、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.16萬元;職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3600元,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4.32萬元。
租住住房位于郊區(qū)新城的,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200元、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.44萬元;職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400元,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.88萬元。
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,該套住房每年累計租賃提取總額不超過4.32萬元。
2.已備案的政策性租賃住房,提取金額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。
(二)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
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000元、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.2萬元,職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.4萬元。
二、其他事項
1.職工既可按月、也可按季辦理租房提取業(yè)務(wù)。
2.中心城區(qū)包括錦江區(qū)、青羊區(qū)、金牛區(qū)、武侯區(qū)、成華區(qū)、龍泉驛區(qū)、青白江區(qū)、新都區(qū)、溫江區(qū)、雙流區(qū)、郫都區(qū)、新津區(qū);城市新區(qū)包括四川天府新區(qū)、成都東部新區(qū)、成都高新區(qū);郊區(qū)新城包括簡陽市、都江堰市、彭州市、邛崍市、崇州市、金堂縣、大邑縣、蒲江縣。
該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